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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七大员)


一、培训内容

1.培训岗位。根据住建部有关要求,我省暂对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7个岗位组织职业培训、测试、发证,其中施工员、质量员分别细分为土建施工、装饰装修、设备安装、市政工程4个子专业。构建工艺员、信息管理员、构件质量检验员待住建部考核评价大纲和培训教材印发后再纳入统一培训测试管理。

2.培训大纲及参考教材。我省施工现场专业人员培训、测试采用住建部人事司印发的《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考核评价大纲(试行)》的内容组织。推荐使用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的《建筑与市政工程现场专业人员职业标准培训教材》。

二、报名条件

凡年满18周岁,且男性不超过60周岁、女性不超过55周岁(年龄计算以网上申请报名的日期为准),身体健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企业在岗人员,均可自愿报名参加:

1)具有土建类本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1年以上从事与本岗位相关工作经历;

2)具有土建类相关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2年以上从事与本岗位相关工作经历;

3)具有土建类本专业中职学历,3年以上从事与本岗位相关工作经历;

4)具有土建类相关专业中职学历,4年以上从事与本岗位相关工作经历;

5)具有非土建类中职及以上学历,4年以上从事与本岗位相关工作经历(此条件只能报考材料员、劳务员、资料员);

6)具有非土建类中职及以上学历,6年以上从事与本岗位相关工作经历;

710年以上从事与本岗位相关工作经历,且年满40周岁以上的。

三、培训过程

1.报名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企业在岗人员,可选择我校参加培训。报名人员需注册登陆管理信息系(http://rcgz.mohurd.gov.cn),按系统提示真实完整地填写基本信息,上传电子版半身1寸登记照片(一寸近期正面免冠白底证件照,jpg格式,图片文件大小80kb以下),网上报名申请后,报名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工作年限证明等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才可接收报名并列入培训班次。

2.开展培训。我校按照住建部公布的职业标准、培训大纲开展培训,采取集中面授、网络学习、自学等方式进行。参训人员参加集中面授时间不得少于16个学时。

四、测试管理

1.测试方式。测试实行无纸化网络在线机考,采取闭卷方式组织,使用住建部统一的测试管理系统和试题库抽取试题、组织测试,测试时间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2.成绩确认。采用60分以上合格的方式确定测试合格人员。测试结束后,系统自动生成测试成绩。当批次测试不合格的,可在6个月内进行补考,不需要再次参加培训。

五、证书管理

培训、测试合格人员,由培训机构核发全国统一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以下简称培训合格证书)。

(一)证书下载与查询

省建设发展中心在管理信息系统中按照统一编号规则自动生成电子培训合格证书,不统一发放纸质证书。证书上设有二维码、查询地址,可在管理信息系统中查询。

(二)证书变更与注销

取得合格证书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州教育培训管理机构向省建设发展中心报备,提交住建部系统管理单位注销并公告证书作废。

1.通过弄虚作假等不正当手段获得合格证书的;

2.发生重大安全质量责任事故的;

3.严重违反职业道德造成恶劣影响的;

4.因健康原因不能正常工作或死亡的。

因个人信息改变等原因需变更证书信息的,可申请变更。持证人主动要求注销证书的,可申请注销。证书变更或注销后,原证书作废。办理变更、注销的,由持证人本人向发证培训机构提出申请,填写《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变更、注销申请表》,提供相关材料,培训机构审核后逐级上报住建部系统管理单位办理。

六、继续教育

全省施工现场专业人员从取得培训合格证次年起,每年应参加32学时的继续教育,其中专业课程不少于22个学时,2年累计不满64学时或未从事相应岗位工作的人员,其证书过期作废,需重新参加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学习。继续教育完成后,岗位培训合格证将自动延期并将数据更新在新证书上。一人取得多个岗位证书的,每个岗位均应参加继续教育。